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高校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要求和程序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遴选、推荐材料审核把关和公示工作。
二、请于2016年5月16日前将推荐项目相关材料和推荐公函各一式2份报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国防专用项目的推荐材料按规定渠道另行报送。
联 系 人:刘 衡
联系电话:0871-651417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