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 学生处    时间:2017年03月31日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高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云高工函〔2017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范围为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专科、硕士、博士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一)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2、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3、先进班集体:获得过校级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20162017学年内,学生有旷课、成绩不及格和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参评“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旷课率累计3次高于10%和学生有违纪行为的班级不得参评“先进班集体”。

(二)名额

先进个人由各学院按在校生人数6‰的比例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推荐1个班级参评,学校最终评出9个班级推荐评选省级“先进班集体”。热作学院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名额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单独设立,按程序自行评选报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推荐的总体要求

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进行公示。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各年级都应按比例参加评选,不得集中在毕业班。

(二)评选推荐程序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各班级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得票多的学生入选。入选学生提出申报,由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选确定上报人选,并且面向全院师生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省委高校工委。

2.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获得过20152016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的班级提出申报,经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一个班级上报学校。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出9个班集体,面向全校师生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省委高校工委。

四、表彰奖励

学校上报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颁发云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并下发表彰决定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一)上报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2017411日(星期二)前将上报材料交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老综合楼218室)。

2. 请各推荐班级准备5分钟的PPT进行汇报和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需要上报的材料:推荐名单(见附件21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评审表(见附件3)每生1份;“先进班集体”申报评审表每班10份;班级先进事迹支撑材料1份,须用A4纸打印;推荐人选个人生活照、标准照各1张,推荐班级照片(能够体现班风班貌)1张。

4.上报材料中除照片只需报送电子版外,其它材料需提供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成绩单通过教务网打印,同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仅需提供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上学期成绩单)。先进个人获奖证明和支撑材料由学院审核把关,无需提供复印件。

5.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上报人选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也不再补报。

6.按教育厅要求名字和名单报错者取消表彰资格,请各学院在申报时认真核对学生信息。

(二)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掌握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凡未经过公开民主程序评选上报的或在评选过程中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有关学生和班级本学年及下一学年的各项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要注意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使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全校师生员工如对评选有意见,可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人:袁远  电话: 6522765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附件材料请到各学院团委下载)

1.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 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评审表

4.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评审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330


作者:佚名

图片:

编辑: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