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技处      时间:2014年12月23日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行转发,并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我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报项目所需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等材料,请直接从本通知附件:“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处下载,或从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通知通告”栏中《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所附“相关材料下载”处下载。

三、请各项目申请人准确把握《公告》新要求,认真研究《课题指南》,注意申报要求和填写内容的新变化,高度重视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准确无误。

四、申报材料分三次进行报送:

第一次20151916:00前)报送以下材料:1.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一式5份;2.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和《项目申报清单》(只填本人及本人申报项目信息)。以便科技处汇总信息提交省哲学社科规划办,以及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会,对我校申报项目进行论证,指导项目申请人对选题和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第二次20153216:00前)报送以下材料:1. 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一式7份;2. 纸质版《项目申报清单》1份;3. 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存为WORD2003版,以项目申请人名字命名)和《项目申报清单》(只填本人及本人申报项目信息)。以便上报省哲学社科规划办进行省内预评审。

第三次201531016:00前)通过省内预评审的项目报送以下材料: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一式7份;2.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存为WORD2003版,以项目申请人名字命名)和《项目申报清单》(只填本人及本人申报项目信息)

五、请各项目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108,逾期不予受理。

六、在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咨询。

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0871-65226236

科技处

2014年12月18日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八、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九、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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