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校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时间:2014年04月25日    浏览量:

各党委、总支,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云组发〔2013〕8号)和《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云高工组〔2013〕37号)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对全校处级干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下简称系列重要讲话)集中轮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训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是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深化和拓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和发展,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加快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集中轮训的主要任务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全校各级领导干部从总体上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实质和思想内涵。

这次集中轮训,要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引导全校处级干部全面系统掌握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认识上一致、政治上同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富民强滇的云南梦提供坚强保障。

二、轮训范围

集中轮训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牵头抓总,统一安排部署,全校所有处级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本次集中轮训。

三、轮训内容

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处级干部原汁原味、原原本本、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结合实际开展研讨,引导广大干部、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强军目标、外交战略、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在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在学习培训过程中,要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并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四、轮训时间及轮训方式

集中轮训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自主学习和理论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学习。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制定学习方案。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要按照《中共2024开奖记录开奖结果香港委员会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在职干部2014年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要求,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形式组织全校处级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参加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范围。活动时间4月。

(二)专题培训。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由党委宣传部牵头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和辅导,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党委组织部负责和云南农村干部学院联系,将培训班开设的所有课程、专题讲座向学校干部开放,供大家进行“菜单式”自主选学。培训时间从3月开始。

(三)自主学习。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购买发放相关学习材料,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组织处级干部学习。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为必修教材,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其它相关学习材料,对学习内容进行扩展深化。自主学习从3月开始。

(四)理论研讨。理论研讨主要分为专题研讨、集中研讨、自学与调研和成果汇报四个阶段。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处级干部参加理论研讨学习,并在活动结束后做好心得体会的撰写。理论研讨5月上旬完成,具体时间由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自行安排。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轮训工作,充分认识对领导干部进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的重大意义,把轮训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搞好宣传发动,落实培训责任,确保处级干部能全部、及时参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中轮训任务。

(二)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轮训实施方案,确保轮训工作标准不降、内容不减、人员不少。各党委(总支)、各部门要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好轮训学习,切实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三)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严肃考勤纪律,集中 学习和专题培训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处级干部,需向党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请假。

五、需要上交的相关材料

(一)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请于2014年4月11日前向党委组织部呈报实施方案,于2014年5月14日前向党委组织部报一份轮训工作总结,对轮训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上报。

(二)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请于2014年5月9日前将所有参训学员轮训学习心得体会报党委宣传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遴选优秀文章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并向有关媒体推荐刊发。

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要加强轮训工作的痕迹管理,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将集中轮训活动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将对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各部门进行随机抽查。

联 系 人:郑晓

联系电话:0871-6522000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4.10关于干部集中轮训的通知.doc

附件二:4.16关于干部集中轮训的通知.doc

附件三:4.17关于干部集中轮训的通知.doc

附件四:4.22关于干部集中轮训的通知.doc

附件五:集中观看视频通知.pdf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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