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现将我校劳动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时间
2014年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5月4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2日(星期五)的课。
二、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好放假期间防火、防盗、防投毒、防恐怖、防群体事件等工作。
(二)各学院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去向登记。
(三)各学院、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负责人及联络人。遇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请于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前将值班信息表分别报送党办校办秘书科和保卫处治安科。
附件:值班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