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时间:2014年03月21日    浏览量:

各党委、总支,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时间

2014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7日(星期一)补休。

二、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好放假期间防火、防盗、防投毒、防恐怖、防群体事件等工作。

(二)各学院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去向登记。

(三)各学院、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负责人及联络人。遇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请于2014年4月1日(星期二)前将值班名单(含值班人员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值班时间等信息)分别报送党办校办秘书科和保卫处治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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