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 人事处      时间:2010年08月10日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36号)精神,2010年将首次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做好此次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1)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网络上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二、级别设置 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5]95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连续2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即考四科(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考两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见附件2)精神,对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了2006年《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只在2010年可报考级别3或级别1(即免考1科或免考3科)的考试(名单共174人,其中云南省有7人)。为防止网络报名时级别混乱,对上述报考级别3或级别1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

三、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生答题前应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按要求在制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有关考试用书和考前培训事宜,考生可直接与云南省建设厅物业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陈志娟 、张燕 电话:0871-4320802

四、报名事项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该项考试的考点均设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 8月5日— 8月25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中心网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的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领取地点

照片上传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网络缴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提示进行操作)。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9日。

各报名点的现场报名时间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时间均为8月25日。

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于资格审核通过后前往选择的报名点即“证书领取地点”开单去银行交费。银行交费后的凭据须交回报名点,报名才最终完成。由于各报名点不具收费权,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以银行缴费单据为准。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15天开始登录我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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